【行業熱點】全國人大修訂《建筑法》,施工許可發生大變化!
4月23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九號),修改《建筑法》《消防法》等八部法律,除《商標法》外,其他法律的修改條款自本決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1、《建筑法》的修訂:進一步壓縮施工許可證審批時限,優化了申領施工許可證的條件。
2、《消防法》的修訂:將公安部指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劃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消防救援機構取代了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取代了公安消防隊。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二十九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