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為進一步保障建筑行業做好疫情防控,同時減輕建筑工地及企業在疫情期間的發展壓力。此前住建部發文明確,因疫情常態化防控產生的防疫費用,可計入工程造價。
近日,湖北省住建廳和宜昌市住建局也發布相關惠企措施,助力企業發展。
8月24日,湖北省住建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通知》。明確:
03 科學調配關鍵人員到崗履責
受疫情影響,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關鍵崗位管理人員不能及時返崗的,經建設單位同意,所屬企業可安排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同等條件人員臨時頂崗或辦理人員變更,行業主管部門不作為人員不到崗履職情形處理。
宜昌行政區域以外的勘察、設計等單位項目負責人不能到場參與監督交底或驗收工作的,經建設單位同意,可采取視頻連線形式參與,或書面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臨時代行其職責,待后期到崗后補辦有關手續。
04 支持服務正常施工作業
在嚴格落實揚塵、臭氧防控以及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建設工程可自行組織施工作業。
臭氧污染應急響應管控時限由10:00—18:00調整為11:00—15:00,使用低揮發性環保涂料的,可不作限制。
05 規范建筑工人有序流動
建筑工地人員進出場嚴格落實實名制管理,實行一人一檔。
建筑工地新進人員,應確保28天內無出入境或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并出具書面承諾。
入職前企業應做好個人詢問及信息登記,查驗健康碼和行程碼、新冠疫苗接種證明以及2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嚴格實施掃碼、測溫、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和實名制管理。
06 優化建筑行業營商環境
深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政務服務事項實行“一網通辦”,按法定和承諾時限辦結。
2021年8月4日起屆滿到期的建筑施工企業安管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和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證書有效期順延至2021年12月31日,確因外出承接工程等原因需辦理證書延期的,行業主管部門可先行辦理延期,后期再完善相關考核工作。
各地住建部門精準執行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政策,因地制宜,不得“一刀切”責令停工等措施,想方設法為企業正常施工排憂解難。
相關原文:《宜昌建筑行業新出臺6項惠企措施》
延伸閱讀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全面加強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強化參建各方疫情常態化防控主體責任,建設、施工、監理項目負責人是本單位工程項目疫情常態化防控和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因疫情常態化防控產生的防疫費用,可計入工程造價。
住建部《施工現場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南》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山東省交通運輸廳,上海市交通委: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抓緊抓實抓細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總體防控策略,科學有序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我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南》,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參照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0年9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南
1 總則
1.1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抓緊抓實抓細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總體防控策略,科學有序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結合建筑業實際,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適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管理。
1.3 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應在地方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下,堅持預防為主、科學管理、精準防控的原則,嚴格落實行業監管職責,切實加強對施工現場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督促參建各方嚴格執行各項防控措施,確保疫情常態化防控到位。
2 防控體系建設
2.1 建立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體系
各參建單位(含建設、施工、監理等)應結合項目實際,制定本項目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體系和機構,明確疫情防控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設置專職疫情防控崗位,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2.2 強化參建各方疫情常態化防控主體責任
建設單位是工程項目疫情常態化防控總牽頭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揮、協調和保障等事項。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疫情常態化防控各項工作組織實施。監理單位負責審查施工現場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方案,開展檢查并提出建議。建設、施工、監理項目負責人是本單位工程項目疫情常態化防控和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各方應各司其職、加強配合,切實履行疫情防控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3 人員管理
3.1 健康管理
3.1.1 嚴格執行項目所在地人員管控要求,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及建筑工地實名制管理系統等信息化手段,核實項目人員身份及健康信息,不私招亂雇,不使用零散工和無健康信息的勞務人員,不得在項目之間無組織調配使用勞務人員,不得使用按照有關規定需要隔離觀察的勞務人員。
3.1.2 項目部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對參建各方聘用的所有人員進行健康管理,建立“一人一檔”制度,準確掌握人員健康和流動情況。
3.2 人員進出
3.2.1 在施工現場進口設立體溫監測點,對所有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進行體溫檢測和“健康碼”查驗,核對人員身份和健康狀況。凡有發熱、干咳等癥狀的,應禁止其進入,并及時報告和妥善處置。
3.2.2 外來人員確需臨時進入施工現場的,由項目部指定專人對接。進入施工現場前應測體溫、核對人員身份及健康狀況等有關情況,核實無誤并登記后方可進入。
3.2.3 入境人員、中高風險地區人員、密切接觸者及確診治愈出院患者等確需返回施工現場的重點人群,應在嚴格執行完項目所在地有關規定,經核實“健康碼”無誤后,方可返回施工現場,并做好至少兩周的健康監測和跟蹤隨訪。
3.3 人員防護
3.3.1 項目部應按照疫情常態化防控需要為員工配發防護用品,并建立物資臺賬。
3.3.2 在人員密集的封閉場所、與他人小于1米距離接觸時需要佩戴口罩。在密閉公共場所工作的廚師、配菜員、保潔員等重點人群要佩戴口罩,項目部要做好日常管理。
3.4 宣傳教育
3.4.1 通過宣傳欄、公告欄、專題講座、線上培訓、班前教育、技術交底等方式,加強對施工現場人員防疫政策、健康知識的宣傳教育培訓,著力提升從業人員的防范意識和防控能力。
3.4.2 加強公共衛生教育培訓,引導施工現場人員養成勤洗手、常通風、科學佩戴口罩、使用公勺公筷等良好衛生習慣。
3.4.3 宣傳教育應盡量選擇開闊、通風良好的場地,分批次進行,人員間隔不小于1米。
4 施工現場管理
4.1 施工現場準備
4.1.1 施工現場應采取封閉式集中管理,嚴格進、出場實名制考勤。辦公區、生活區、施工區、材料加工和存放區等區域應分離,圍擋、圍墻確保嚴密牢固,盡量實現人員在場內流動。
施工現場應設置符合標準的隔離室和隔離區。現場不具備條件的,應按標準異地設置。
4.1.2 辦公場所、會議室、生活區域及其他人員活動場所應定期通風換氣和清潔衛生,定期消毒,重點對人員密集場所(區域)和頻繁接觸物品(部位)進行消毒。
加強施工現場環境衛生整治,消除衛生死角盲區,保證施工現場內洗手設施的正常使用,并應配備肥皂或洗手液。
在公共區域設置廢棄防疫物資專用回收箱(垃圾桶),定期對專用垃圾桶進行消毒處理。
4.1.3 各參建單位要按照采儲結合、節約高效的原則,儲備適量的、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的口罩、防護服、一次性手套、酒精、消毒液、智能體溫檢測設備等防疫物資,建立物資儲備臺賬,確保施工現場和人員疫情常態化防控防護使用需求。施工現場人員應正確使用和存儲消毒液、消毒設備、酒精等防疫物資,防止意外吞食中毒或引發火災。
4.2 施工組織
4.2.1 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等時應增加疫情常態化防控專篇,提出優化施工作業,減少人員聚集和交叉作業等具體舉措。
4.2.2 各參建單位要按照《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加強項目質量管理,落實質量責任。要重點加強對樁基礎、混凝土等關鍵環節質量管理,切實保證工程質量。
4.2.3 對建筑起重機械、深基坑、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腳手架、施工臨時用電設施以及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等安全狀況和現場防護情況加大檢查力度,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不留死角,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4.3 施工區管理
4.3.1 定期對地下室、管廊、下水道、施工機械、起重機械駕駛室及操作室等密閉狹小空間及長期接觸的部位進行消毒,并形成臺賬。施工機械等宜采取專人專用的原則,同時優化施工現場的工序、工藝,并盡可能多的使用信息化技術手段,減少人員接觸、聚集和交叉作業。需要進入施工現場的車輛,應予以消毒。
4.3.2 加大施工現場巡查力度,檢查作業環境是否滿足疫情常態化防控要求,其中重點區域是否消毒為必查項;檢查施工人員防護防疫措施是否到位。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第一時間消除防疫隱患。
4.4 辦公區管理
4.4.1 嚴格控制同一辦公場所人員數量,盡量減少人員聚集。辦公時應盡量保持1米以上的接觸距離。
4.4.2 嚴格控制會議頻次和規模,盡量減少室內會議和縮短會議時間。
4.5 生活區管理
4.5.1 生活區距離工地較遠的項目,盡量做到生活區到施工區封閉管理,鼓勵安排專車接送人員上下班。合理安排生活區的出入口,入口要有專人負責測溫、核對人員身份和健康狀況等。
4.5.2 宿舍原則上設置可開啟窗戶,定期通風及消毒。每間宿舍居住人員宜按人均不小于2m2確定,盡量減少聚集,嚴禁使用通鋪。宿舍內宜設置生活用品專柜、垃圾桶等生活設施,環境衛生應保持良好。
4.5.3 工地食堂應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并嚴格執行衛生防疫規定。食品食材的采購應選擇正規渠道購買,建立采購物資臺賬,確保可追溯。嚴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類生食,避免直接手觸肉禽類生鮮材料。嚴禁在工地食堂屠宰野生動物、家禽家畜。
食堂原則上采取分餐、錯峰用餐等措施,減少人員聚集,并且實施排隊取餐人員的間距不小于1米,食堂就餐人員的間距不小于1米的安全措施,避免“面對面”就餐和圍桌就餐。
食堂應保持干凈整潔,定期通風及消毒,嚴格執行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不具備消毒條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
5 應急管理
5.1 建立應急機制
項目部要堅持疫情常態化防控和應急處置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健全疫情常態化防控應急機制,按照項目所在地分區分級標準及時完善應急預案,明確應急處置流程,適時開展應急演練,確保責任落實到人。
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對接屬地社區、衛生健康、疾控等部門,全面落實各項疫情常態化防控措施。
5.2 應急處置措施
5.2.1 發生涉疫情況,應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報告、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第一時間采取停工措施并封閉現場。
5.2.2 按照應急預案和相關規定進行先期處置,安排涉疫人員至隔離觀察區域,與現場其他人員進行隔離,并安排專人負責衛生健康、疾控等部門防控專業人員的進場引導工作,保障急救通道暢通。
5.2.3 積極配合衛生健康、疾控等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醫學觀察,對現場進行全面消殺。
5.2.4 根據屬地要求,及時、全面、準確向有關部門報送疫情防控信息。
6 監督管理
6.1 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疫情常態化防控要求,督促各參建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和防控措施,加強對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開展和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疫情常態化防控不到位、施工安全隱患和工程質量問題,責令立即整改;情節嚴重的,責令停工整改,并依法進行處理。
6.2 對于疫情常態化防控期間瞞報、謊報、漏報、遲報疫情防控信息以及工作不力、不負責任、措施不當造成施工現場疫情擴散傳播等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7 附則
7.1 因疫情常態化防控發生的防疫費用,可計入工程造價。
7.2 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嚴格落實行業監管責任,細化當地施工現場疫情常態化防控具體措施,支持企業依法享受優惠政策,加強統籌協調,強化對施工現場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和支持。
文件原文: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城)建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房屋市政工程疫情防控和質量安全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切實落實管控責任,強化薄弱環節管理,提升施工現場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和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實效,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確保施工現場不同階段疫情防控責任無縫銜接。嚴格落實省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印發全省建筑工地、企業、商場超市和道路客運新冠肺炎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鄂防指發〔2021〕23號)要求,建設單位對項目全過程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總牽頭負責,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施工階段疫情防控具體工作,統籌協調項目各分包單位落實疫情防控措施。項目各分包單位在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共同管理下,負責各自施工、辦公、生活區域和人員的疫情防控工作。監理單位負責督促施工現場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實落地。各單位在完成施工任務撤離施工現場前,應向建設或總承包單位報備,并按要求與后續接管單位交接。施工總承包單位撤離施工現場,應由建設單位或其指定的有關單位負責統籌疫情防控各項具體工作,直至工程項目完成竣工驗收移交。
二、加強合同履約變更管理。因疫情防控導致工期延誤,屬于合同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施工單位根據實際情況依法與建設單位協商合理順延合同工期;停工期間增加的費用,由發承包雙方按照有關規定協商分擔。因疫情防控增加的防疫費用,可計入工程造價;因疫情造成的人工、建材價格上漲等成本,發承包雙方要加強協商溝通,按照合同約定的調價方法調整合同價款。省廳將發布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相關工程工期調整及計價調價的指導意見。
三、嚴格做好施工現場人員管控。房屋市政工程防疫工作應納入屬地社區(村)、街道(鄉鎮)和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管理,建立聯動機制,社區(村)、街道(鄉鎮)嚴格落實施工人員在本區域內進出公共場所的管控。工程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嚴格落實進出施工作業區、辦公區、生活區的人員管控。施工現場發現涉疫人員立即轉入現場臨時隔離點,立即向社區(村)報備,由社區(村)協調指揮應急處置,施工現場配合做好進出人員登記、健康篩查、現場消殺、應急處置等工作。強化現場采購、配送、快遞和材料物資交接等環節人員管理,倡導實行無接觸配送,減少人員聚集。施工現場人員新冠疫苗接種做到應接盡接、應接必接,對新進場的人員要核查其疫苗接種情況并建立登記臺賬。
四、持續防范高處墜落事故。落實現場安全巡查、重點環節旁站、班前安全交底、高處作業人員健康篩查等管理制度,嚴格管控施工現場“三違”行為;建筑外立面的懸挑腳手架、吊籃作業以及登高懸空高度超過5米的施工作業,必須班組長跟班作業;嚴禁個人擅自進入施工現場加班作業。規范現場安全防護用具使用和洞口臨邊防護,對高墜事故易發多發施工環節和部位,采取預設安全母索及安全帶、設置臨邊紅外警示提醒裝置、使用智能安全繩等措施加強防范,鼓勵使用定型化防護用具、硬質防護網等提升現場安全防護水平。嚴格執行作業面安全防護檢查制度,由項目總承包單位每日兩次以上全數巡查安全裝置完備情況。
五、大力推行“樓棟長”管理制度。“樓棟長”作為施工樓棟工程質量安全的日常責任人,由施工總包單位從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中選配,按照“一人一棟、專門負責”的基本原則,在有序推進施工生產的過程中,對該樓棟質量安全、生產安全負責;加強關鍵部位質量、安全巡回檢查,預防安全事故風險;協助專職安全員管控好責任樓棟的工程質量安全;協調施工班組有序進場,督促班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每日詳細記錄當日工作情況。
六、加強施工現場信息化管理。施工現場嚴格落實人員實名制信息系統管理,加快推廣使用省廳安全監督信息系統,統籌疫情防控信息報送、起重機械信息監管和安全監督工作,盡快實現在建工地信息化系統全覆蓋,實現省、市、縣三級住建部門有關信息的互聯互通。加強本地信息報送規范化管理,打通本地部門信息互通渠道,統一信息標準和信息來源,切實提高信息的準確性、規范性和時效性。
七、健全完善工程質量管理措施。加強預拌混凝土質量控制,嚴格落實混凝土試塊二維碼或芯片唯一性標識和預拌混凝土進入施工現場后交貨檢驗等制度。嚴禁使用無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企業或無質量保證能力的分站站點生產的混凝土。加強質量檢測管理,不得減少檢測項目和檢測數量,對項目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及檢測機構有虛假檢測行為的,由項目屬地住建部門嚴肅處理并向社會公開通報。
八、加強施工現場食品安全和文明衛生環境管理。施工現場設置食堂的,相關工作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方可上崗,同時要保持食堂內外環境衛生,落實食品存儲加工、餐具消毒、污水排放和滅鼠滅蠅等措施;疫情期間,要實行分餐錯峰用餐制度。加強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嚴格落實施工圍擋標準化、施工道路全硬化、沖洗設施自動化、降塵處理噴淋化、裸露土地覆蓋化、垃圾處理規范化等“六化”要求,通過布置“三棚一簾”即渣土棚、鋼筋加工棚、材料棚和基坑防塵簾,進一步降低現場施工揚塵,美化施工環境;在土方開挖等存在大面積裸土的施工階段,宜采取分區施工,對當天內不擾動的裸土宜進行覆蓋、固化或綠化處置。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