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廣泛性是其顯著特征之一。廣泛性體現在民主制度的各個方面,包括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這些制度確保了人民在國家事務中的廣泛參與和監督,真正體現了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
其次,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充分性體現在其制度安排和具體實現過程中。通過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雙向構建,人民通過選舉將管理國家的權力委托給人民代表,實現了真正的民主選舉。這種選舉制度不僅超越了西方民主的“選主”邏輯,更體現了平等和普遍平等的原則。
此外,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健全性通過制度體系的不斷擴展和完善得以體現。從戰略、體制到機制、行動,全過程人民民主在各個環節都確保了人民的參與和監督。這種制度安排不僅覆蓋了廣泛的參與途徑,還通過精細的制度設計確保了民主的有效實現。
在實際應用中,全過程人民民主通過具體的民主實踐方式如投票、選舉、座談、協商、問詢、信訪、監督等,確保了人民在國家事務中的廣泛參與和有效監督。這些實踐方式不僅豐富了民主的形式,還確保了人民的意愿能夠轉化為具體的政策和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