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8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提出核心了兩個核心。一是普惠化轉型,二是功能性轉變,這也分別反應了產業政策向普惠化和功能性轉型,不同階段產業政策的主要任務不同,產業政策向普惠化和功能性轉型,代表了當前我國產業政策的調整方向,更是抓住了新時代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關鍵。普惠化轉型重在“普惠”二字其中的含義無論是從宏觀,中觀,微觀的本質去看都是為了民營企業更好的發展和自然過渡。“功能”含義是彌補市場失靈,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及政府對資源配置的直接干預等。在高質量發展階段下推動產業政策向普惠化和功能性轉型更是有三個抓手。一是強化支持技術創新和結構升級、二是重點關注先進制造業、三是有效化解過剩產能。應當讓產業政策更“寬泛”,政府應重在維護競爭中性的公平環境以及執行好普惠性、非歧視性政策。唯有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讓市場機制主推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產業政策才能真正具備普惠化和功能性,也才能更科學有效健康的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