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學習輔導百問1
1:為什么說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黨和人民在長期實踐探索中形成的科學制度體系?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開宗明義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黨和人民在長期實踐探索中形成的科學制度體系”。對此,可以從以下3個方面來加深理解。
第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一個嚴密完整的制度體系。我們黨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認識是不斷加深的。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以及建立在這些制度基礎上的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等各項具體制度。”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當代中國發展進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這次全會《決定》從黨的領導制度體系、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體制、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繁榮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制度、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生態文明制度體系、黨對人民軍隊的絕對領導制度、“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等13個方面部署了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主要任務。從這一全面系統的戰略部署來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由黨的領導和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軍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共同組成的制度體系。在這一制度體系中,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具有統領地位的是黨的領導制度。黨的領導制度是我國的根本領導制度。
第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黨和人民在長期實踐探索中形成的。我們都知道,進入近代以后,由于封建統治腐朽無能、帝國主義列強入侵,中國逐步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面對日益深重的政治危機和民族危機,無數仁人志士為改變國家的前途命運,開始探尋新的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先后嘗試了君主立憲制、議會制、多黨制、總統制等各種制度模式,但都以失敗而告終。只有在中國共產黨成立后,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才找到了實現民族獨立、人民解放和國家富強、人民幸福的正確道路。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我們黨在根據地創建人民政權,探索建立新民主主義經濟、政治、文化制度,為新中國建立人民當家作主的新型國家制度積累了寶貴經驗;奪取全國政權后,我們黨團結帶領人民制定《共同綱領》、1954年憲法,確定了國體、政體、國家結構形式,建立了國家政權組織體系;進而我們黨團結帶領人民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確立了社會主義基本制度,成功實現了中國歷史上最深刻最偉大的社會變革,為當代中國一切發展進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礎。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團結帶領人民開創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使當代中國煥發出前所未有的生機活力。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領導人民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完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高,為政治穩定、經濟發展、文化繁榮、民族團結、人民幸福、社會安寧、國家統一提供了有力保障。回顧歷史,我們可以清晰看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黨和人民長期奮斗、接力探索、歷盡千辛萬苦、付出巨大代價得來的,是中國革命、建設、改革的必然產物。
第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已經被實踐證明是科學的制度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的產物,既牢牢堅持了科學社會主義的基本原則,又植根中國大地、具有深厚中華文化根基、充分體現中國人民意愿,凝結著黨和人民長期不懈實踐探索的智慧,是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相統一的成果,具有深刻的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實踐邏輯。新中國成立70年來的偉大成就已經充分證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科學的制度體系,是具有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優越性的制度體系。《決定》指出,“新中國成立七十年來,我們黨領導人民創造了世所罕見的經濟快速發展奇跡和社會長期穩定奇跡,中華民族迎來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大飛躍”,并從13個主要方面梳理概括了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這“兩大奇跡”,這一偉大飛躍,這13個方面的顯著優勢,都是實打實的,都是全黨全國各族人民高度認同的,都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科學性、優越性的生動體現和有力證明。
歷史和事實都已經證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人類制度文明史上的偉大創造。我們要用這次全會精神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繼續堅持好、鞏固好、完善好、發展好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不斷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2. 如何理解我國國家制度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關系?
《決定》指出:“我國國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動都依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展開,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及其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這個重大論斷深刻闡明了我國國家制度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關系。對此,可以從以下3個方面來加深理解。
國家制度是國家治理的根本依據,國家治理的一切工作和活動都依照國家制度展開。我國的國家制度是黨領導下治理國家的制度體系,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制度,包括黨的領導制度,國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經濟制度,以及建立在這些制度基礎之上的關于國家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軍事、外事等各方面重要制度和法律體系。這一制度體系全面規定了國家各方面事業發展的性質定位、相互關系、運行規則,是國家治理的根本依據。國家治理作為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其一切工作和活動都必須嚴格依照國家制度展開。只有這樣,國家治理才能確保正確的前進方向,才能實現有條不紊運行,才能取得應有的治理效果。
第二,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國家制度及其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是把國家制度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的基本依托。國家治理體系是國家制度落實到國家治理中的具體化、實體化,它包括國家治理的組織領導體系、政策法規體系、力量構成體系、資源要素體系等。國家治理體系作為一個復雜、巨大的系統,僅就其組織領導體系而言,就包括黨的領導體系、政權結構體系、國家法治體系、政府治理體系、武裝力量體系、群團工作體系等,是在黨的統一領導下,人大、政府、政協、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武裝力量、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社會組織等各方面協調行動的系統工程。國家治理能力是運用國家制度管理國家各方面事務的能力,它包括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各個領域的治理能力。只有構建起完備的國家治理體系、形成高效的國家治理能力,國家制度才能得到切實執行,才能具體落實到國家治理中,才能使國家制度優勢真正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第三,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一個有機統一的系統工程。好的制度規范指導好的治理,好的治理又會完善形成更好的制度。國家制度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相輔相成、相得益彰,在互動共進中推動國家制度的不斷完善和成熟定型、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朝著現代化目標邁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具有多方面顯著優勢的國家制度,是確保我們國家興旺發達、長治久安的制度體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落到實處、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的必由之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必須毫不動搖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與時俱進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不斷厚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優越性。同時,必須切實增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執行力,加強黨和國家各方面的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不斷提高國家治理效能。國家制度決定國家治理,國家治理既基于國家制度、落實國家制度又不斷豐富完善定型國家制度。先進的國家制度,加上現代化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必將不斷從勝利走向新的勝利。